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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学生综合素质考核以程序公开促评价公正

作者:肖汉斌 编辑:xieyingchun 2014-05-06 1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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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邵新闻网5月6日讯 (通讯员 肖汉斌)“她文静、善良,成绩优秀,我觉得可以评定为A。”“但是她上课很少回答老师的问题,沉默少言,并不活泼开朗,我认为只能评定为B。”5月5日,新邵县洪溪学校174班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各抒己见,讨论非常激烈。为保证初中毕业生评价的公平公正,该校九年级各班均成立了由学生代表与教师代表共同组成的班级评价工作小组,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学习习惯、审美与表现、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实践能力等六个方面对学生初中阶段的表现进行集体评价。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过程,新邵县教育局印发了《新邵县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各学校严格规范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一言堂”变“众议堂”,防暗箱操作,以程序公开促评价公正。

  《方案》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评→班级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学校评价指导委员会审核→学校校长签名→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方式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并形成学期终结性评价等级。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学校评价指导委员会对各班评价进行指导和监督。评价结果由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评价结果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和详尽。并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如有异议,学校评价指导委员会应进行调查处理 。

作者:肖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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