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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来源:新邵新闻网 编辑:xieyingchun 2017-06-22 11: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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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有效提升我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经新邵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区相关道路新建了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目前,新建系统已开始运行,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正式启用时间:自2017年7月20日起,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变道、逆向行驶、违法停车、违反禁止禁令标志以及禁止标线指示等的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电子监控抓拍地点: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银三角交叉路口、大塘路与大新街交叉路口、绕城线与新邵大道交叉路口。②违法停车抓拍地点:大塘路、健康路、湾田大道等路口路段。③禁止中、大型货车通行路段:大新街、新涟街、临江路、湾田大道、新阳路金三角至老汽车站路段,在以上路段7:00—20:00禁止中、大型货车驶入。④禁止车辆通行路段:禁止车辆从资江一桥左转驶入湾田大道方向;禁止车辆从湾田大道直行驶入沙湾方向;禁止车辆从临江路左转经建材城匝道驶入银三角;禁止建材城二楼的车辆左转驶入资江一桥和湾田大道方向。⑤禁止中、大型货车通过新邵资江一桥(全天24小时)。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新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6月21日

来源:新邵新闻网

编辑:xieying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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