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邵滨江路8人看水被冲走”? 千万不要信谣传谣!

来源:新邵新闻网 编辑:xieyingchun 2017-07-04 10:40:44
—分享—

  

 

  新邵新闻网7月4日讯 连日来,我县连降暴雨,特别是7月1日晚至7月2日,一场历史罕见的特大洪峰,从资江上游奔泻而下,大半个县城和沿江乡镇被洪水浸泡。许多市民朋友纷纷用手机记录下洪灾现场并发朋友圈、微信聊天群。其中一段江边洪水的视频并配有:“新邵滨江路刚刚发生的惨剧,8个成年人在河边亭子里看水,突然亭子被水冲垮,瞬间8人被水冲走,一勇敢青年救上4人,其他的无影无踪,所以大家还是待在家吧,也不要去给救灾人员添堵了。”的文字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关注和转发 。

  在发现此一情况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近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及辖区派出所均未接到此类报警,酿溪镇滨江路并没有河边亭子。经证实,此信息系谣言。

  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搜一下百度,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不止在我县,原来在全国各地,凡有滨江路的地方都有这样的谣言在传播。你还在傻傻的相信吗?

  请广大市民勿再转发此类未经核实的信息、视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并请广大市民在参与抗洪抢险和自救的过程中,务必注意自身安全。

  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县公安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切信息以官方权威部门发布为准,不要相信和传播谣言。对于随意造谣传谣引起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理。特别是在关键汛期,对于恶意造谣制造社会恐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来源:新邵新闻网

编辑:xieyingchun

阅读下一篇

返回新邵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