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行有奖举报。
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二、举报有奖。举报线索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有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举报1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员(被刑事拘留的),奖励举报人3000元人民币;举报1名涉黑涉恶犯罪集团主要骨干成员,奖励举报人10000元人民币。
三、发现以下十一种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请马上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 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四、举报方式:各乡镇设立举报信箱,广大群众可就近投送举报信件,也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举报或来县扫黑办当面举报。
邮寄地址:新邵县委政法委(新邵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22900;
电子邮箱:xinshaozf@163.com;
举报电话:0739--3360110(24小时值班)。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通告由县扫黑办负责解释。
新邵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来源:新邵新闻网
编辑:xieyingch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