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邵县站5月14日讯(通讯员 岳波)近日,大新镇发生了一起在邻居家自缢而亡的事件,死者亲属方与屋主也因此产生纠纷,最终在大新司法所的调处下,死者入土为安。
事情发生在2019年5月6日,清晨5点左右,大新镇塘溪村村民潘某被发现自缢在邻居李某家的堂屋门上。现场群众报警后,大新派出所与村干部赶至现场,经新邵县公安局刑侦部门勘验后,排除他杀,死者系自缢死亡。因此,死者家属与屋主发生纠纷,大新司法所得知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参与善后处理。
经调查,2015年前后,死者与李某父母亲因地界有过争吵与冲突,并多次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吵,并放出话说要死到他屋去。此次死者潘某因家庭原因与配偶发生争吵,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因为生前多次放出话来要死到别人家,所以在李某家自杀,认为死到别人家里,别人就必须赔偿。屋主李某认为此次家人没有与死者发生任何冲突,与死者的死亡没有任何关系,家人还因此事受了很大的惊吓,房屋的风水也受到影响,对方应该赔偿损失。而死者家属方对死者的死因存有异议,认为死者不是自缢死亡,而是李某发现潘某自缢时处理不当,导致潘某摔死。双方各执己见,分歧巨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组分析了事件的情况,考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对死者家属做了充分解释,死因是县公安局的勘验意见,如果坚持异议,可以联系公安局,走法律程序,重新核实死因,若死因没有改变,则需自己承担费用与后果,根据现有证据来看,死者系自缢死亡,与李某没有任何责任,因此李某不需要承担赔偿。调解组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从人道主义和邻里关系的角度,做屋主李某一方的思想工作,毕竟死者三年前与李某发生了冲突,双方一直不和睦,经常争吵,综合考虑事情来龙去脉,建议李某从情理角度出发,给予死者方适当丧葬费,将纠纷化解。经过调解员耐心解释做工作,凌晨三点,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起死亡纠纷得到化解,死者入土为安。
这仅是基层调解组织化解农村纠纷的一个缩影,人民调解一直以灵活、便捷、迅速等特点处于民间纠纷化解第一线,想要成功化解纠纷,就要多方搜集信息,寻找矛盾突破口。现在农村中不少村民在与人争吵时喜欢说:“我要死到你屋去”,其原因无非是要屋主方承担责任,调解员在此告诫,并不是死到别人家里别人就要承担责任,生命可贵,需要自己珍惜。
来源:新邵新闻网
作者:岳波
编辑:何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