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每个人成长的摇篮,栖息的港湾。
在这里,我们可以休歇,
获得爱的滋养,再去反哺于人类大众。
可是,一个家庭如果有家暴,
那家就不再具有本来温暖的意义,
而是像一个充满炸弹碎片的战场,
每一个伤痕的印记,都是恒常的痛。
红网新邵站10月8日讯( 新邵妇女之家 )近日,新邵县人民法院签发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保护令系该法院根据新邵县妇联代家暴受害人孙某向法院递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出的裁定。这也是新邵县妇联参与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3日上午,新邵县妇联接待了面带伤痕的孙某。经了解,她与丈夫由人介绍相识,于2000年9月29日在新邵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丈夫缺乏责任心,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出现裂缝,其多次向丈夫提出离婚,丈夫未进行反思,反而实施暴力并威胁、恐吓她及亲属,并多次屡教不改,对她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经过再三考虑,她下定决心离婚,但她对丈夫又害怕不已,于是来到县妇联寻求帮助。
经过新邵县妇联近一个月的努力,新邵县人民法院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双方、县妇联、县公安局送达。
新邵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作出人身保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黄某对申请人孙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黄某威胁、恐吓、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孙某。如黄某违反上述禁令,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普及
2016年3月1日,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它有效的预防和惩治了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哪些行为属于家暴——包括精神和身体侵害
《反家暴法》明确了家暴范围,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暴法》还强调,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被纳入其中。
遭遇家暴可以向公安、法院、社区、居委会求助
《反家暴法》规定,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此外,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都能获得哪些救助
《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此外,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应当依法对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何为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法院核发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也就是说,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调查核实后,法院将下发民事裁定书,要求被申请人禁止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甚至会根据情况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居住场所、工作场所、学校或其他被害人或其相关近亲属经常出入之特定场所。
人身安全保护令分一般和紧急的。两者相比,紧急保护令需要法院快速作出反应,时限是24小时内;一般保护令则需要法院在核实清楚情况后,在72小时内作出反应。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的期限不是永久的,其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过可以撤销、变更、延长。
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夫妻、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之间,一方通过暴力或者胁迫、侮辱等手段实施侵害另一方的行为。受害者本人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社区、公安机关、庇护所、妇联、人民检察院等可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申请人需提交证据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如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公安机关的告诫书、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居(村)民委员会的接待记录、人民调解组织的接待记录、妇联组织的接待记录、学校、幼儿园的工作记录、伤情鉴定意见、救助管理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的工作记录等。
保护令申请了,谁能保证执行
反家暴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另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违反保护令——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来源:新邵新闻网
作者:新邵妇女之家
编辑: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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