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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大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申报登记的公告

来源:新邵新闻网 作者:湖南大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张雯莉 2020-06-28 1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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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由新邵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为查清案情,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县将依法开展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工作,现将该案债权债务申报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时间

申报登记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开展现场申报登记工作。

二、申报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新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点(新邵县公安局办公楼406室),负责登记借款、股权投资等债权。

联系人:岳乐安 13789180664 吕立红 13973983280

2.湖南大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点(新邵长滩社区红太阳幼儿园正对面五楼),负责登记工程款、银行贷款、经营性债务等债权。

联系人:唐雄飞 13508428068 申毅平 13789171868

三、申报登记范围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与湖南大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债务。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在新邵县公安局登记的,不再重复登记。但若当时申报登记人基本信息、申报登记金额、联系方式等有误的以及登记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申请更正和补充。

四、申报登记材料

债权人参加申报登记,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单位名义发生往来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借款合同、收款收据、付款、还款转账凭证、销售、质押专用发票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式3份)并签字。

五、申报登记需本人(以单位名义发生往来的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办理,如遇不可抗拒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申报的,可委托他人登记,受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报登记时需提供真实证件、票据、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债权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申报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债权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特此公告

湖南大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9日

来源:新邵新闻网

作者:湖南大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张雯莉

本文链接:https://xinshao.rednet.cn/content/2020/06/28/7561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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